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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更多细节出炉: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

2016-01-05 13:15:15

房产税更多细节出炉: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

房地产税再迎更多细节。据报道,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专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权威人士称,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不过因这两个税种目前都是小税种,所以预计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2014年房产税收入共计1851.64亿元,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55%,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12%;城镇土地使用税1992.62亿元,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67%,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37%。  
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经将房地产税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不过,当前围绕房地产税该如何征、是否会有效抑制房价等问题还存在诸多争议。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分析认为,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正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所言,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施正文也说,“长远看,房地产税会成为省以下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这在我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要十年、二十年以后才能达到。”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而对个人住房征收的房地产税,则将给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税率可能是浮动税率,具体定多少、何时开征可能由地方说了算。”施正文表示,“有的地方认为当地房地产市场具备征税条件,征管条件也具备了,需要增加财政收入,就可以尽早开征房地产税;反之则可能暂时不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