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政策导向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政策导向>>

2017年8月西安市购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表

2017-08-01 11:06:41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必须取得《西安市保障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资格,申请程序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

 

    2、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销售公平,自2011年8月24日起,所有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项目,必须按照公开登记和摇号方式进行销售。项目摇号前公开登记信息将在西安晚报、华商报和我局房产资讯网公布。

 

    3、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单位,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从事任何预订、内部认购、排队选房等与销售有关的活动。

 

    4、上述房源信息中计划公开销售房源为2017年8月预计可销售房源,实际销售需取得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