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行业新闻>>

安居集团面向全市征集闲置不动产

2023-05-30 11:06:56

    伴随着我市城镇化发展,新市民、青年人和从事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凸显,同时也是租住需求的持续释放。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成了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加大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助力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征集闲置不动产的公告》。 
\
 
    安居集团计划于大西安范围内,对于建筑手续完整、房源质量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模不少于50套(间)或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不动产进行征集,用于建设保证性租赁住房。
 
    现阶段西安市新房市场基本没有70㎡以下的房源,存量房市场小户型大多是房龄时间较长的小区且规模较小,按照此次安居集团发布的公告标准,能够提供符合标准房源的产品就是公寓市场。
 
\
 
    据相关机构数据统计,2022年西安公寓市场去化周期57.9个月,整体去化缓慢。而此次征集房源包含取证的公寓等商办产品,一方面能够解决商办市场的存量问题,另一方面,现代化高品质的公寓建筑规划以及精心的装修能够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高品质的居住场所。将闲置的商办用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最大化盘活存量土地和房屋,又能增加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能够很好的稳定租金、提升城市归属感。
 
\
 
    安居资产集团自2021年6月正式运营以来,以“构筑城市美好生活家”为企业愿景,紧扣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建商业资产运营管理两大核心业务。致力于成为专注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的标志性企业。截至目前,累积投资在管项目15个,面积约58万平方米,已募集房源约9500余套,是全市在管房源数量最多的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已经开业的3个安居·乐筑门店,出租率均超过90%,通过“国企搭台、政府背书”的全新租赁形式,为新市民、青年人打造温馨便捷、精致舒适的安居之所。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范围为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长安区、鄠邑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西咸新区区域内,闲置的商业、办公等国有建设用地上,形象进度为净地、在建、投运三种类型的不动产。
 
二、征集条件
    有意向参与本次应征的不动产及产权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不动产基本条件
    1.房源应相对集中,便于后期管理,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在建类、投运类不动产应具备分割、改造条件,净地类不动产应具备规划部门审批条件;
    2.房源质量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房源应权属明晰,无权属纠纷,无行政冻结、司法查封、工程抵押等类似情况;
    4.房源应具备销售资金监管、专项验收、综合验收、产权登记条件。
    (二)产权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
    4.无影响交易过程的重大债权债务和法律风险问题;
    5.积极配合开展收购研究论证;
    6.报价应符合集团相关要求。
 
三、储备程序
    (一)不动产应征
    产权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反馈入库最高限价→产权单位响应→纳入储备或应征结束。
    (二)不动产收购
    不动产纳入储备→研究论证→收购遴选→决策审批→合同签订→退出储备。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与应征且符合征集条件的产权单位,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壹年;
    (二)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产权单位自行填写《社会闲置不动产应征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不动产基本资料、相关建审证照扫描件等资料,整理打包后发送至邮箱anjuzcyy_cbk@163.com(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王先生 18710409220;
   (四)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09:00-17:00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征集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符合征集条件的不动产,其产权单位均可参与报名。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止征集,将另行发布终止公告。
    (二)本次征集工作仅接受产权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及评审。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中介代办现象,将无条件清退所应征不动产,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征集工作将按照产权单位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并向产权单位反馈收购最高限价。产权单位对收购限价无异议的,经公示无误后纳入储备范围。
    (四)本次征集期限自纳入不动产纳入储备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储备期内,产权单位可参与西安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收购活动;储备期满且未被收购的,则自动退出储备,产权单位可重新申请进入下次储备。
    (五)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今,已纳入储备范围且未经收购的不动产,将按本公告的储备程序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并向产权单位反馈最高限价,重新纳入储备或退出储备。
 
特此公告